根据《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配置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,我委组织制定了《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配置规范(暂行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
2023年9月12日-10月11日。
二、意见建议反馈途径
(一)电子邮件发送至wangzl@gz.gov.cn;
(二)登录广州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(http://www.wjw.gz.gov.cn/)的“意见征集”专栏进行网上提交;
(三)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,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号,邮政编码:510000。
反馈意见建议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必要时作进一步联系(以单位名义提交意见的,请加盖单位公章)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《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配置规范(暂行)》(征求意见稿)
2.《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配置规范(暂行)》(征求意见稿)起草说明
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3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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